炮灰也想活(穿书)_第167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67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但若是有人找他们来评理,那事情可就大了,真要是请动了他们几人,就得翻来覆去问过水落石出,非得辩个谁是谁非出来才成。

    ??正常情形下,如秀芬这样的,长辈还在世,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忤逆的。事实上就是今天发生的事情如果真的闹到族老面前,说到底还是她自己吃亏,毕竟她是晚辈,拿刀砍伤家人也是事实。在他们看来,有事情不满可以说出来,找不到人做主可以找他们,因为能够让村里人真心敬重乖乖听话的,都是很讲道理的老人了。

    ??不过今天虽是秀芬理亏,但是老妇人偏心也是事实。村里不是没有人被征兵的。大部分的人都会越过长子让次子去,比如张全富一家就是如此。

    ??这老妇人平日里跟着大儿子,磋磨儿媳妇,如今事情到了面前。又将平时给他养老的大儿子推出去顶罪。任谁也会心里不平。

    ??张采萱听着周围人的议论纷纷,大概拼凑出了事情真相。这老妇人姓李,是李家村人,当初生下大儿子的时候,可以说是九死一生。难产之后挣扎了三天三夜,差点丢掉一条命。但是生老二的时候很顺利半天时间,孩子就落了地。村里的许多人都有听她说过,老大就是个上讨债鬼,差点要了她的命。如果不是是个儿子,当时就会被她掐死。老二就是生下来就孝顺她的,不折腾她不说,因为她生下两个儿子的缘故,当初有些看她不顺眼的婆婆,在她生下老二之后也不会刻意磋磨她。

    ??人活在世上难免偏心,真正一碗水端平的人根本就没有。她自己也承认她偏心。但天底下的儿媳妇儿哪个不是这么过来的,当初她也那么难。

    ??听到她暗含威胁的话,老妇人丝毫不惧,“你去呀,我怕你?”

    ??她年纪大了,村里的老人看在这个份上,也不会不管她。这儿媳妇想要甩开她根本不可能,哪怕不和她住一屋,每个月的孝敬也不能少了。

    ??这边两人吵得不可开交,寸步不让。张采萱看得眉心紧皱,她不想看这边的热闹,只想回家。这么想着,看到现在的情形已经被控制住,她转身进门就去屋子里抱了孩子,仔细将她身上的襁褓裹好,打算就这么抱回去。

    ??反正大门口看到的人多,也知道她将孩子抱回家了,抱琴若是问起来,这些人也会说的,不过是顺嘴的事情,村里的人也不会那么小气。

    ??张采萱刚刚抱着孩子出门,远远的看到抱琴跑了过来,看到安然无恙耽误张采萱和她怀中的孩子后,忙迎上前来,“采萱,你们怎么样?”

    ??张采萱摇头,“没事。”

    ??此时她们站的位置 ,其实算是锦娘家的院子里。外面的人都注意看那边热闹,没有人往里面看。

    ??到了此刻,两人反而不着急了。

    ??因为村里大半的人都到了这边,抱琴看了一眼外面,“采萱,刚才可真的吓着我了。你抱着孩子离开之后我想着和她周旋一二,没想到……后来见势不对,我就跑了。”

    ??“我在村里那么多年,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哪家儿媳妇拎着刀追着小叔子砍。你是没看到,那眼睛都是红的。”抱琴语气里满满的后怕。

    ??“我跟你说,以后看到这种人能躲就躲,躲的远远的。”

    ??张采萱深以为然。

    ??“刚才我担心你太老实,要是冲上去拦。受伤都是可能的。”

    ??张采萱笑了笑,“我才不会那么不自量力。就是没有孕,我也不会拿自己开玩笑。”

    ??人家都能拎刀砍了,可见恩怨不浅。一般人还是别插手最好。

    ??“我们别管了,回家。”张采萱看了看外头,那老二已经被人抬着准备回家了。

    ??锦娘家门口一大滩血迹,她正收拾呢。秀芬也被人压着带回了家。

    ??作者有话要说:  明天早上改错别字,悠然最近好忙,所以可能只更新三千了。如果有机会悠然会多更新的。

    ??每天一章,一章三千最少,今天是个例外(求轻拍。)明天晚上才有更新了,

    ??☆、第二百零六章 再起

    ??很快, 除了锦娘家门口那片泥地上的血迹, 再找不到方才的惊险。

    ??张采萱跟抱琴两人认真对着锦娘道了谢,一起回了村西。

    ??一路上抱琴垂着头看向怀中睡熟的孩子, 满是后怕, “要不是今天日子特殊, 我还真不想去走这一遭, 要是孩子出了什么事,我不知道如何跟涂良交代。”

    ??张采萱有些惊讶, 不过面上不显。在她眼中,抱琴和涂良两个人, 基本上可以说是看抱琴行事的, 因为涂良对她几乎是言听计从, 某种程度上和锦娘夫妻有点相似。涂良和张麦生一样,对待媳妇是从心底里愿意听话,无怨无悔那种。这一会儿听到抱琴这话中对涂良的看重,可见她也并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么对他的意见无所谓。“不会有事的。我们两个大人呢, 保护一个孩子还是能够做到的。”

    ??抱琴含笑,“今天的事情多亏了你。”

    ??“不, 应该是我谢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